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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中心医院  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7 | 浏览次数:1396

白银市中心医院

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公告


      根据《白银市企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委办发〔2020〕31号)和《白银市加强和改进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白组通字〔2019〕1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通知》(白组通字〔2021〕143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白银市中心医院公开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共引进临床医学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名。

      二、引进对象

      国家普通高校临床医学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3月以后出生);

      5.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等条件,其中,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人员,按照与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6.取得学历学位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应与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其中:引进专业为一级学科的,所学专业应与该一级学科或其下设的二级学科专业名称一致,所学专业为该一级学科下自设、交叉、特设专业时,需提供所学专业设置备案表或备案材料;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免费医学订单定向生、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引进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参加引进的其他情形。 

      8.2023年应届毕业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时间截止2023年7月31日,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在校期间有不良记录者,取消引进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15日至6月19日。

      2.应聘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填写《白银市2023年卫生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及其他所需材料;2023年应届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协议书及其他所需材料。

      3.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签字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选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引进岗位及引进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已通过资质审查的应聘人员,凭《诚信承诺书》《公开引进人员报名登记表》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面试测评。面试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对报名人数与引进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划定80分为面试成绩合格线。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及引进计划等额确定人选,当引进计划名额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人选。面试缺考、面试成绩达不到划定的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通过面试的2023届毕业生应签订就业协议,往届毕业生直接进入下一环节。后续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如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 

      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依据体检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引进的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若出现的问题不能直接认定,可就该项目再复检一次,复检即为终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考察 

      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成立考察组,采取实地考察、函调考察等方式,考察面试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在校(单位、村、社区)表现等,并审查其相关证件及学籍档案,对取得学历学位的2023届毕业生还须通过在线验证等方式审查其学历、学位。

      考察完成后形成书面结论,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按自动放弃对待。

      (六)公示及聘用

      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经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复核,确定为拟引进人员,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引进的相关情况,报编制、人社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用人单位按《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引进手续,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正常工资福利待遇。

      五、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工作由白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943-8223248

      2.本次引进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不得借调、调动到其他单位或参加其他单位引进(招考)。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引进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资格,并将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五年以上。情节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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