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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31 | 浏览次数:3939

 各科室、二级医疗机构:

       根据《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实施细则》和《甘肃省继续医学教育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全院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分获取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每年获得的学分不得低于25学分,其中Ⅰ类学分不得少于10学分,Ⅱ类学分不得少于15学分、Ⅰ、Ⅱ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二)、每人所获得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中(含Ⅰ、Ⅱ类),本专业的学分数不得低于15个学分,所有专业技术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学分数不得低于5学分,临床医学专业人员应有学习中医学、院内感染学分。临床医生要有精麻药品的学分,中医专业人员必须有学习中医经典的学分,护理专业人员本专业不分三级学科、亚学科。

(三)、通过远程继续医学教育所获得的学分中,Ⅰ类不得超过10分,Ⅱ类不得超过5分。

(四)、所有人员可通过参加医院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获取学分,也可通过华医网远程学习获取本人需要的相应学分。

二、有关要求

(一)各科室高度重视,要求所有卫生技术人员依相关规定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

(二)、请需要在华医网远程学习获得学分的人员到质控科报名申请学分卡,报名截止日期:2018年8月6日。联系电话:5931039

(三)、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完成本人本年度的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对未完成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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