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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21 | 浏览次数:4037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甘卫中发〔2014〕51号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4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市(州)卫生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现将《2014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甘肃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4220 

 

 

2014年甘肃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4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的作用,落实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中医医院内涵建设,推进综合医院和妇幼机构中医药工作,实施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面推进中医药发展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

一、在深化医改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

认真贯彻2013年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等4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5部门关于在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着力推进公立中医医院改革,进一步完善中医药服务补偿机制,探索符合中医医院特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和人事薪酬制度,进行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管理和中医医疗联合体试点,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纵向流动。着力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总额控制、单病种付费等改革中,研究制定中医药优惠政策。推进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一步落实社会办中医相关政策,落实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政策,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药内容。

二、全面推进中医药试点示范省建设工作

(一)深入开展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各地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建设方案积极申报、验收。已批复列建的县(市、区),要切实按标准完善改进,持续提高,积极申请评审验收。年内力争使80%县(市、区)列建为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和示范县(市、区),10个县(市、区)通过评审验收并命名,1个市州列建为全省中医药工作先进市(州),适时总结创建中医药先进和示范县(市、区)工作经验。

(二)大力发展中医药健康相关产业。认真贯彻省发改委、省卫生厅《关于促进中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甘发改社会〔20131833号)和省卫生厅、省发改委、省旅游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发展中医药生态保健旅游规划纲要>的通知》(甘卫中发〔2013289号)等文件,促进中医药健康相关产业发展。做好陇东南地区(包括庆阳、平凉、天水、定西、陇南五市)国家中医药养生保健旅游创新区建设工作。完成国家中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及中药种子种苗繁育基地建设任务,并积极推进普查成果转化和应用。

(三)有效推动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认真贯彻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等7厅(室)《关于促进甘肃省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甘商务产业发〔2012366号)精神,深入推进中医药服务贸易发展,认真实施商务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服务贸易项目。积极推动与乌克兰、吉尔吉斯坦等国家及上海合作组织(中国)传统医学促进会在中医药服务方面的合作交流。

三、着力加强中医医院内涵建设

(一)继续做好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及持续改进工作。继续做好2013年申请缓评的二级中医医院等级评审工作,积极接受国家对我省二级中医医院评审工作的抽查验收。全面开展“以病人为中心,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高中医临床疗效”为主题的持续改进活动。

(二)加大重点中医药专科(专病)建设力度。制定《甘肃省中医重点专科建设要求(2014年版)》和《甘肃省中医重点专科管理办法》。列建第六批省级中医药重点专科,督导检查第五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验收公布第四批省级重点中医药专科。各市(州)要开展市(州)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工作,市(州)级和县(市、区)级中医医院至少列建或培育1-2个市级重点专科。规范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管理,统一编号、统一标牌制作,规范重点专科命名。加强国家中医药重点专()科及农村医疗机构中医药特色重点专科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鼓励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积极争创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及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

(三)推进中医护理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中医护理工作的意见》,遴选、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中医护理重点专科,探索创新中医护理重点专科建设模式;积极推广实施国家中医护理方案,三级医院不低于30个病种,二级医院不低于15个病种,每科室至少开展4项以上的中医护理适宜技术;深入开展中医特色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结合中医综合治疗工作,注重开展个性化中医护理服务;依托省级中医护理培训基地,加强护理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提高中医护理能力与水平。  

(四)加快推进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加强二级以上中医医院门诊及病房中医综合治疗室建设工作,支持20家中医医院建成标准化示范性的中医综合治疗室。积极探索中医综合治疗室的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强化医务人员应用中医综合治疗方法治疗疾病的相关培训。

(五)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结合中医医院持续改进活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保障药品供给质量。继续推广使用新型煎药机,提高煎药质量,探索提高中药饮片调剂速度的有效途径和手段。加强中医医疗机构膏方的推广应用管理。积极推广使用全省调配的院内中药制剂。

四、全面推进大卫生中的中医药工作

(一)进一步促进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和三部(局)《关于切实加强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的意见》及《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指南》,落实综合医院等级评审细则中对中医药的要求,加强对综合医院中医医疗服务的指导、监督、管理,把执行行业标准与规范及开展中医药服务的情况作为综合医院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进行考核与评价。开展中西医协作攻关,围绕各医院重点专科和优势学科领域,以临床疑难病、急危重症为主要对象,组织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组开展临床科研协作,整合中西医各自优势形成中西医结合的综合诊疗方案。

(二)加强妇幼机构中医药工作。省级和地市级妇幼保健机构设置中医妇科和中医儿科,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妇科和儿科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组织专家编写《甘肃省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教材》并组织培训。按照《关于在托幼机构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工作指导方案的通知》要求,在幼儿园开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试点。

(三)认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中医特色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各地在以往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工作的基础上,从甘肃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资料》中重新选定10项技术,培训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村卫生室的医护人员,另外培训5种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建立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应用奖惩机制。加强县级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基地管理,提高国家级和省级适宜技术培训视频收视率。

五、不断提高中医药人才队伍素质

启动第二轮中医药五级师承教育工作。继续开展“西医学中医、中医学经典”活动,委托甘肃中医学院各举办一期脱产3年的“西医学中医”和“中医学经典”研究生班,各举办一期脱产3个月的省级“西医学中医”或“中医学经典”培训班;委托省中医院举办三期中医护理技术培训班;除嘉峪关和甘南州参加省上的培训班之外,其余12个市州各举办1期西学中培训班。实施好国家中医药人才能力培训项目及国家级、省级继续教育项目工作,开展以甘肃陇中正骨学术流派、甘肃郑氏针法学术流派学术思想和诊疗技术为主题的专项培训。认真开展基层名中医评选工作,制定基层名中医晋升省级名中医办法。协助开展中医护理、中药炮制大赛、针灸、推拿、中医正骨大赛等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联合省商务厅,依托省卫生学校开展药膳产业人员培训;联合省扶贫办,争取扶贫资金,组织对“两后生”开展推拿技能培训,协商相关部门,将中医推拿技能培训纳入劳务输出培训计划。

六、认真做好中医药科研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及省科技厅中医药研究项目,推荐评审国家及省级中医药奖项。组织2014年度省级中医药科研课题立项和皇甫谧中医药科技奖评审工作,加强科研项目成果转化。围绕减少输液,减少抗生素、激素滥用,提高临床疗效,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等问题,开展中医、中西医结合的科学研究。加强白血病、肾衰竭、高血压、高血脂、糖尿病等5种大病的中医药防治研究。继续开展“杏林觅宝”活动,依托研究机构和医院挖掘整理民间古籍、古方、单验方和中医绝技,进行科学评价和临床验证。做好中医药参与急危重症患者抢救典型案例的整理、编纂工作。

七、深入开展中医预防保健服务工作

贯彻执行《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修订《中医治未病服务项目甘肃省实施方案(试行)》。以“冬病夏治”为契机,在全省广泛开展、宣传中医治未病服务。加强甘肃省中医药预防保健及康复能力建设项目督导检查,积极协调项目市(州)出台发展中医预防保健及康复事业的相关政策,开展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调查摸底、准入试点及规范管理,加强区域内医疗机构中医预防保健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和社会性独立养生保健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八、大力推动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工作

充分发挥“岐伯圣景”、“皇甫谧文化园”两个国家中医师承基地的中医药文化品牌效应,举办全国或全省性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学术交流、养生旅游、中医师承等活动,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各级中医医院,通过等级医院评审持续改进活动,按照国家《关于加强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建设指南》要求,切实加强医院文化建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立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宣传栏,组织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知识讲座等活动,在农村制作健康文化墙,刷写防治常见病的单验方、中医歌诀等内容,方便村民学习。村医定期组织村民开展“健康沙龙”,相互交流健康保健心得,有效推动中医健康教育普及千家万户。继续开展中医文化启蒙教育试点。

九、切实提高中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水平

完善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工作机制。建立甘肃省中医药应急和防治新发传染病专家库。加强甘肃省传染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建设。各级中医医疗机构进一步完善《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治应急预案》。继续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项目、中西医结合治疗新涂阳肺结核患者效果研究项目。

十、大力扶持民族医药发展

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加强政府举办的民族医医院基础设施建设,配备现代诊疗设备及中医、民族医诊疗设备,充分漳县民族医药文化风格与特色,切实改善少数民族群众就医条件。推广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加强对基层民族医医疗机构的对口支援,通过组派城市医师到民族地区基层临床带教,安排民族医药人员进修及跟师学习等形式,提高农牧区民族医药人员服务能力。鼓励民族医药人员参加民族医药技术骨干培训、乡村医生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和城市社区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规范化培训;鼓励在职的中医药、西医药人员积极学习民族医药知识与技能。加大民族药院内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的力度。加强民族医药的科学研究。

十一、统筹做好其他中医药工作

做好2014年全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工作。认真开展非法医疗广告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继续做好医师定期考核工作。做好中医医疗机构系统联网工作。继续开展全国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活动。认真组织“服务百姓健康行动”全省大型义诊周活动。深入开展“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切实树立中医药系统的良好形象。

主题词:
主送:各市(州)卫生局,委属各医疗卫生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抄送: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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