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白银市中心医院招标管理制度》等文件制度规定,我院拟对医院耳鼻喉科手术器械院内议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 项目编号: BYSZXYY--2025YN07
二、 项目预算:80000元
三、项目内容:
序列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报价 |
1 | 中耳息肉钳 | 1、规格:麦粒头,5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手术钳的展开角度应不小于45°,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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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耳息肉钳 | 1、规格:麦粒头,3.5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手术钳的展开角度应不小于45°,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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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耳息肉钳 | 1、规格:0°,杯型头,2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手术钳的展开角度应不小于45°,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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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耳息肉钳 | 1、规格:45°,杯型头,2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手术钳的展开角度应不小于45°,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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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耳息肉剪 | 1、规格:直型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手术剪的展开角度应不小于45°,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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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耳道皮瓣刀 | 1、规格:45°,弯角,2mm,工作长度≥160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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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显微刀 | 1、规格:45°,2.5mm 2、手术器械的头部材料符合YY/T0294.1-2016 的C号钢的要求。 3、手术器械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应符合YY/T0149-2006中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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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耳道皮瓣刀 | 1、规格:直,工作长度≥160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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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显微耳钩 | 1、规格:头长0.6mm,工作长度≥160mm 2、手术器械的头部材料符合YY/T0294.1-2016 的C号钢的要求。 3、手术器械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应符合YY/T0149-2006中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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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显微耳针 | 1、规格:直,工作长度≥160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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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显微耳针 | 1、规格:弯,45°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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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耳鼓膜刀 | 1、规格:角形半月刃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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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显微剥离器 | 1、规格:微弯,2mm 2、手术器械的头部材料符合YY/T0294.1-2016 的C号钢的要求。 3、手术器械有良好的耐腐蚀性,应符合YY/T0149-2006中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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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五官科吸引管 | 1、规格:弯,φ1.5mm,工作长度≥85mm,带减压阀 2、头部应采用06Cr19Ni10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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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五官科吸引管 | 1、规格:弯,φ2mm,工作长度≥85mm 带减压阀 2、头部应采用06Cr19Ni10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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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刮匙 | 1、规格:φ3mm,φ4mm,圆碗双头 2、头部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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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刮匙 | 1、规格:卵圆口微弯,1.5×2.3mm-2×2.8mm,双头 2、头部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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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鼻异物钳 | 1、规格:长弯,下弯115°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产品的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残缺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 4、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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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蝶窦咬骨钳 | 1、规格:60°,3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3、产品的外表面应光滑圆整,杆部应平直,不得有毛刺、裂纹、变形、残缺等缺陷,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 4、耐腐蚀性符合YY/T0149-2006中的b级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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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鼻刮匙 | φ2.5*70*90°吸引 1、规格:φ2.5mm×70×90°,吸引 2、头部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材料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Y/T 0294.1-2016的要求。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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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鼻腔组织钳 | 1、规格:尖头管式型,φ4mm,工作长度≥130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材料应符合YY/T0294.1-2016的C号钢的要求 3、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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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鼻腔手术剪刀 | 1、规格:φ2mm,管式型,工作长度≥180mm 2、与患者接触部分材料应符合YY/T0294.1-2016的C号钢的要求 3、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把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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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鼻剥离器 | 1、φ3mm,工作长度≥80mm 2、应采用30Cr13材料制造,经过热处理后,硬度要大于45HRC。 3、其表面粗糙度Ra值:与人体接触的部位应不大于0.8μm,其余部位应不大于1.6μm。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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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耳内窥镜 | 1、规格:0° ,Φ3mm ,工作长度≤105mm 2、视场中心角分辨力:≥2.24C/(°) 3、有效景深范围:3~100mm 4、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95 5、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95 6、有效光度率 DM:≥1531cd/m²/lm 7、与人体部分接触的材料符合医用不锈钢标准(YY/T 0294.1-2016)的要求,对应标准的中M号钢。 8、可配套OLYMPUS、STORZ、WOLF、ACMI、STRYKER。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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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耳内窥镜 | 1、规格:30° ,Φ3mm ,工作长度≤105mm 2、视场中心角分辨力:≥2.24C/(°) 3、有效景深范围:3~100mm 4、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95 5、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95 6、有效光度率 DM:≥1531cd/m²/lm 7、与人体部分接触的材料符合医用不锈钢标准(YY/T 0294.1-2016)的要求,对应标准的中M号钢。 8、可配套OLYMPUS、STORZ、WOLF、ACMI、STRYKER.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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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鼻窦镜 | 1、规格:70° ,Φ4mm ,工作长度≥175mm 2、视场中心角分辨力:2.6C/(°) 3、有效景深范围:1~50mm 4、在A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85 5、在D65标准照明体下的显色指数Ra:≥85 6、有效光度率DM:≥1850 7、与人体部分接触的材料符合医用不锈钢标准(YY/T 0294.1-2016)的要求,对应标准的中M号钢。 8、可配套OLYMPUS、STORZ、WOLF、ACMI、STRYKER. 材质要求:医用304不锈钢 | 支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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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医用内窥镜冷光源 | 1、光输出口:标配孔径F10mm;可配不同接头 狼牌、史托斯、奥林巴斯等 2、输出总光通量:总光通量为500 lm。 3、光谱性能 3.1、显色指数值Ra≥92。 3.2、色温在5700K范围。 4、参考窗口的光照均匀性能 4.1、光照均匀性 参考窗口的光照均匀度标称值为0.6。 4.2、照度超限点 参考窗口的照度超限点数应不大于2。 5、冷光源在工作条件下,整机噪声应不大于55dB(A)。 6、冷光源整机外表面温度最高处应不大于60℃,冷光源的灯象平面的温度应不超过150℃。 7、冷光源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9706.1-2007和GB9706.19-2000规定的要求。 8、电磁兼容要求:符合YY0505-2012中规定的要求。 9、LED灯珠工作寿命超40000小时 10、可累计记录工作时间 11、冷光源具有5寸液晶屏,显示连读、工作时间、设定工作功率 12、亮度1%精度可调,一键切换20%,40%,60%,80%,100%亮度输出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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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要求:1、投标品种达100%; 2、提供器械样品≥5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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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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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按合同约定执行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相关专业资质。
4、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的相关资质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事业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六、报价文件提供资料:
供应商资格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相关专业资质证明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报价单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资料(所有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报价单加盖公章并密封完好)。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7月21日上午12:00止(报名资料提供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人证明材料);
2、报名地点:白银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部;
八、投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7月21日下午15:00;
2、地点:白银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会议室
九、供应商在报价文件递交前应主动登录我院官网(http://www.byszxyy.cn/),以便及时了解相关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而未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联系电话: 0943-5993087
联系人:李萍
地址:甘肃省白银市平川区宝积路225号
邮编:730913
白银市中心医院招标采购部
2025年7月14日